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1年12月21日15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八一西路66号6栋102号住宅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该住宅建筑面积43.74平方米【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635881号】,起拍价:32.51万元。
标的即日起于所在地开始展示。请意向竞买人于12月20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12月20日17时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等资料来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营销中心三楼湖南山水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保证金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缴至点击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
拍卖标系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范畴,意向竞买人请自行详细了解限购政策文件,确保具有相应的购房资格。
联系方式:15367837567 冯先生
湖南山水拍卖有限公司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八一西路066号006栋102号住宅一套拍卖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32.51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2月6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12月17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行政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一级预算方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14301000061274247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人民政府 |
||||
法定代表人 |
张权 |
主要负责人 |
张权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 本次拍卖标的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和买受方一并办理,转让产权中涉及转让双方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权属登记、使用公共设施费用、行政规费等支出)均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纳。拍卖标的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拍卖标的属于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范畴,意向受让方须确保自身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成功但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买受人条件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 标的现欠交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前自行向标的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及相关单位(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上述欠款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成交价款内)。 3. 本次拍卖标的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报名前完成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 4. 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如成交面积与现有面积出现误差(不论正、负误差),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成交价款不再进行调整。 5. 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产权交易合同》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地 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万元) |
备 注 |
1 |
五里牌八一西路66号6栋102号住宅 |
五里牌八一西路66号6栋102号住宅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635881号 |
43.74 |
32.51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本标的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以标的评估价作为底价,不再另设底价。具体金额详见《竞买须知》。 2、竞买保证金为 :7万元。保证金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缴至点击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若拍卖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3、经拍卖师敲槌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剩余成交价款全额汇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交易服务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受让方资格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应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违约受让方承担: (1)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受让方未按《竞买须知》及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产权交易合同》终止的。 5、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拍卖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产权交易合同》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 2、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须具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所要求的购房资格。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7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54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