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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展新城公交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4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会展新城公交综合体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120210924017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8-430121-04-01-39330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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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会展新城公交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10月1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关键部件第一条修改为:1、所投电梯曳引机与整机品牌相同,且为原厂原品牌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优劣后计分,本条满分3分。(附该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试验合格证,拟投进口部件以往项目报关单(如有),以上资料没有提供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不全或复印件中没能体现相关关键部件符合要求的均不计分)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评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商务评审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及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请问一个合同中只需要提供一台电梯以上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即可,还是需要提供合同内全部电梯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才能加分?

问题1回复:同一个合同中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及参数的电梯,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只提供其中一份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不同品牌或不同型号的电梯需提供各自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问题2、本项目要求电梯制造商才能参与投标,根据《优化营商条例》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同时《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改内容包括: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建议修改为电梯代理商及制造商均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问题2回复:本项目并未直接或间接对企业的所有制和地区作出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技术评审中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关键部件:第1项与第2项均要求电梯控制柜内主板与整机品牌相同,且为原厂原品牌的计3分,这两项属于重复计分,请修改。

问题3回复:详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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