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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原址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原址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43011120200512051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11-50-01-00443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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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原址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审〔2019〕6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建设资金来自市总工会自筹及财政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工程现场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原址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216号,雨花区原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内。

2.3项目概况:长沙市工人文化宫原址新建项目为一栋单体高层建筑,其中职工文化中心、架空层花园平台连廊为裙房部分。地上12层,地下2层。项目总占地面积32635.11㎡,新建总建筑面积62597.7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698.21㎡,地下建筑面积19899.58㎡。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职工体育中心15391.37㎡,建筑高度37.8m,最大跨度30m,共计3层;职工教育中心18688.81㎡,建筑高度49.65m,共计12层;职工文化中心5913.2㎡,建筑高度22.15m,最大单跨跨度44.8m,共计2层;地下室19899.58㎡;屋顶和架空层2704.83㎡,配套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道路、绿化等设施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已完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499.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558.15万元,预备费4318.1万元。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其中建设周期为41个月(包含施工工期36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其他)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    (其他)。

包含但不限于:1)前期阶段和设计阶段: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进行造价咨询、前期咨询费用预算编制(含报政府财政评审部门取得审核报告工作)、前期费用预结算审核。

2)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全程参与合同设备材料暂估价的询价、审价等相关工作,视情况出具咨询报告并对相关询价厂家、代理商等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形成调价报告; ④合同专业暂估工程(公开招标除外)预算价编制或审核; ⑤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⑥工程计量文件审核,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⑦小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变更、签证的管理和审核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⑧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

3)竣工阶段: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基础(含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水电、防雷、消防、智能化,装配式建筑检测,抽检等除比对检测以外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进场后中标人按本条要求及投标优惠率编制检测方案和检测清单报价,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若确需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书面审核批准,否则,相关费用不予结算。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工程现场监测服务:根据基坑场地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安全等级、周边环境条件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等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施工图内容,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监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2)支护结构竖向位移监测;(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4)地表沉降监测;(5)管线沉降监测;(6)巡视监测;(7)地下建(构)筑物位移监测;(8)地下水位监测;(9)支护结构应力监测等。进场后中标人按本条要求及投标优惠率编制现场监测方案和现场监测清单报价,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若确需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书面审核批准,否则,相关费用不予结算。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符合法规要求和发包人制度规定,非主体工程的检测服务和工程监测服务允许分包,监理、造价咨询不允许分包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③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检测参数(即: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监测相关内容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_1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1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_5 _年内(2016年12月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咨询至少含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项目一个监理业绩和一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监理业绩和造价业绩可以不是同一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0个 /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②拟任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在有效期内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造价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

1)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代)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2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31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 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89938899转2、转1。

10.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南栋

系 人:梁先生

   话:0731-8866683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

系 人:李先生

   话:0731-8888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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