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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公园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明湖公园
项目编号 43010420200512081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51-50-01-040294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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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湖公园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湖公园项目设计(第二次)

2.2项目地点:位于湖南湘江新区,长兴路以南,望雷大道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55847.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挡土墙、边坡支护及排水工程、配套建设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园建工程、管理用房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导视系统、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附属工程。可研批复的工程费用约为6969.63万元。

2.4投资估算:18449.67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和相关评审、报批报建等相关设计配合工作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55日,其中: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3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关批复;

3)施工图设计: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备案;

4)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48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4820244298: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4-29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

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14楼           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

S1栋1007

   编:410001                       编:410001

人:郑女士                    项目负责人:龙旺、李婷、罗美玲

   0731-88982676                  话:0731-88731108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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