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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磁浮快线运营期架修委外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1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磁浮快线运营期架修委外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10207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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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磁浮快线运营期架修委外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年11月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2.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 项目计划(三)项目实施阶段计划1.2022年2月1日前,完成首列车合作均衡架修前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工艺布局调整、培训、首列车开始前的专家评审等。2.2022年5月1日前,完成首列车合作均衡架修工作,并再次进行专家评审,对架修规程、架修工艺卡、架修物料采购清单、架修作业质量、作业安全等进行评审。澄清:此处理解为首列车架修完成时间为3个月,与本章第(二)条表3-1合作均衡架修计划表内02车的计划扣车维修时间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检修周期为准,另外,根据贵司的检修周期及周转件准备情况,建议采用集中扣修的方式进行检修,同时延长首列车的检修周期,建议首列车检修周期为5个月。且若2月2日开始进行首列车架修,则2月份春节放假会至少占用10个自然日,建议将首列车开始架修时间调整到2月中旬,完成时间同步进行调整

答: 1、用户需求书规定,首列车实施时间节点要求2月1日前启动,5月1日前完成首列车架修。表3-1,仅为首列车扣车时间暂定为2月份-5月份。具体实施计划按照2月1日前启动,5月1日前完成首列车架修目标进行。

2、关于维修模式,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均衡架修执行,首列车架修扣车时间暂定2月份-5月份,可根据实际需求双方商议延长扣车时间。

问题2: 项目管控要求(三)安全责任1.乙方须承担以下事件的全责:乙方人员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人员的疏忽、违约、违法行为、失误造成的错误;乙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材料、备件,在甲方接受并确认前发生损失和损坏;乙方的失误造成车辆架修过程中材料、备件的损失或损坏及人员伤害;乙方所提供车辆架修维护工作的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直接损失;架修期间在甲方场地,乙方人员出现的安全事故。2.甲方人员在乙方及其二级维修方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澄清:建议修改为1.乙方须承担以下事件的全责:乙方人员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人员的疏忽、违约、违法行为、失误造成的错误;乙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材料、备件,在甲方接受并确认前发生损失和损坏;乙方的失误造成车辆架修过程中材料、备件的损失或损坏及人员伤害;乙方所提供车辆架修维护工作的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直接损失;架修期间在甲方场地,由乙方人员的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2.甲方人员在乙方及其二级维修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 项目管控要求(二)人员配备要求 (1)乙方项目组除项目经理外,应含工程师2名(常驻甲方)及需要的技术支持工程师与维修人员。常驻甲方的工程师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并协助维修工作。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长沙磁浮列车架修的技术支持工作,有需要时赴甲方现场开展工作。澄清:建议首列车架修常驻现场进行指导,后续车辆架修进行技术支持工作,有需要时赴甲方现场开展工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 项目实施要求(三)维修服务与合作维修标准 3.维修实施要求(1)乙方维修、调试所需的物料、人员、场地、设备、工装、工器具、等所有相关生产资源均由乙方负责,如需借助甲方场地进行维修项目,需在提交的架修实施方案内说明。澄清:建议修改为乙方所承修部件的维修、调试所需的物料、人员、场地、设备、工装、工器具、等所有相关生产资源均由乙方负责,如需借助甲方场地进行维修项目,需在提交的架修实施方案内说明,甲方自行维修项目所需要的物料、人员、场地、设备、工装、工器具、等所有相关生产资源均由甲方负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 项目实施要求(三)维修服务与合作维修标准 5.运输要求(1)乙方承修系统及部件的运输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固定、密封、保护等作业环节,在乙方场地的吊装工作由乙方人员负责,在甲方场地的吊装工作由乙方人员负责,甲方人员协助。澄清:吊装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建议修改为乙方承修系统及部件的运输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固定、密封、保护等作业环节,在乙方场地的吊装工作由乙方人员负责,在甲方场地的吊装工作由甲方人员负责,乙方人员协助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在甲方场地的吊装工作由乙方人员负责,甲方人员可协助。

问题6: 项目实施要求(三)维修服务与合作维修标准 6.监修要求(10)乙方提供监修人员来往各监修工厂的具体交通方案及办公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旁站监修所需的摄像、拍照、数据输出及打印等需求)。(11)乙方应向甲方监修人员提供交通、食宿、通信、保险等必要的工作条件。澄清:考虑厂家具有保密等要求,不会允许拍照摄像等,建议修改为(10)乙方提供监修人员来往各监修工厂的具体交通方案及办公配备方案(数据输出及打印等需求)。(11)乙方应向甲方监修人员提供交通、食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有个别厂家不允许拍照摄像,则在具体实施中协商处理。

问题7: 维修质量保证(五)质量保证期1.乙方完成承担的所有架修项目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签订移交文件后,开始提供2年质保服务,其中悬浮电磁铁、悬浮架总成、滑台、线性轴承、受流器、直线电机、车钩、空压机、制动控制单元、液压支撑单元,提供7年质保服务。澄清:延长质保需要增加相应的质保费用,建议修改为乙方完成承担的所有架修项目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签订移交文件后,开始提供2年质保服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 项目实施要求内(二)技术支持服务要求7.人员培训(4)组织实施培训,乙方做好培训及后勤等相关安排;所有培训要求在首列磁浮车合作均衡架修开始前完成。澄清:由于在首列车架修过程中,乙方人员主导维修,带领甲方人员完成列车的架修,建议修改为组织实施培训,乙方做好培训及后勤等相关安排;所有培训要求在首列磁浮车合作均衡架修结束前完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 项目实施要求内(一)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5)当乙方或乙方人员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追偿并责成乙方进行调查处理。澄清:建议修改为当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追偿并责成乙方进行调查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五份,甲方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乙方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澄清:由于我方需要合同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建议修改为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八份,甲方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乙方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答:可按甲乙双方实际需求的合同份数进行修改

问题11:第二部分合同条款4.价款支付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4列车(12辆)的架修技术服务及车辆各系统维修工作,验收合格,且合同价格经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定/□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5%。3)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7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退还履约担保。澄清:由于质保金会增加我司资金占用成本,质保保函同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同时,履约担保期限在合同中的定义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止。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按照合作均衡架修模式,在2022年11月底的架修周期内完成4列(12辆)磁浮车的合作均衡架修,质保期不属于服务期限。建议修改为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4列车(12辆)的架修技术服务及车辆各系统维修工作,验收合格,且合同价格经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定/□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质量保证金以保函的形式开出。同时,删除第3)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7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退还履约担保。

答:第二部分合同条款4.价款支付修改为: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4列车(12辆)的架修技术服务及车辆各系统维修工作,验收合格,且合同价格经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定/□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3)7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退还履约担保,乙方确保履约担保质保期限在有效期内。

问题12:第二部分合同条款7.材料设备供应7.4 所有维修更换的损坏件,应交给甲方回收报废。澄清:由于回收废旧物料会增加相应的成本,建议修改为7.4 所有维修更换的损坏件,应交给甲方回收报废(不含紧固件及橡胶件等物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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