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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SYY20210016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本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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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WY-2021164的质疑函,我公司已收悉针对质疑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不符合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答复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第(2)点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涵盖本项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

 

二、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1)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69页规定:“▲1.13.17.2 制氧系统产品先进,具有医用分子筛中心智能控制系统专利证书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复内容:医用分子筛中心智能控制系统专利证书符合项目需求,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2)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65页规定1.2主要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表序号2“高效螺杆式空压机”要求:“电机功率:65kW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3)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0页规定:“▲2.3.3 一体式真空负压机组配有真空排气灭菌装置1套,真空排气灭菌装置具有臭氧高强紫外线综合功能杀灭,具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符合[2002]《消毒技术规范》,灭菌温度≥200℃,且功率≤3kw,针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菌等各类菌种杀灭率>99.99%,且杀灭对数值大于3,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4)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1页吸附式干燥机处理气量:7.1m3/min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5)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2页第1项护士站管理主机第1.7条规定:“1.7 管理主机支持接听访客的一键呼叫,进行视频通话对讲,并支持开锁让访客进入,同时也可以在医护主机操作监视病区门口机,查看楼道的情况。”

上文中的“医护主机”在前面的系统组成描述及下面的介绍中都没有说明,是不是就是指医护分机?请予以明确。

答复内容:此处医护主机为管理主机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6)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2页第1项护士站管理主机第1.9条规定:“1.9护士可通过医护主机设置呼叫托管,被托管病区的呼叫信息自动转至病区的医护主机上,该病区可以管理2个以上的病区。”

上文中的“医护主机”在前面的系统组成描述及下面的介绍中都没有说明,是不是就是指医护分机?请予以明确。

答复内容:此处医护主机为管理主机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7)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3页第4项护士病员信息一览表第4.2条规定:“▲4.2 信息一览表采用模块化设计采用B/S架构,搭配医护传呼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运行安全可靠,通过网页就可以查看电子一览表的内容,兼容目前所有的windows 操作系统运行。需提供多媒体信息发布器控制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投标品牌产品相符。”

招标文件不应限制为windows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对应的相应产品价格高、功耗高、系统故障率较高、Bug较多。同时,由于实现同一功能的软件各个厂家的软件名称会各有不同,不应限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8)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3页第4项护士病员信息一览表第4.4条规定:“4.4 电子一览表可以设置定时开关床头终端屏幕功能”。

在实际使用中,医护主机上面实现这个功能更加方便护士使用,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9)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3页第4项护士病员信息一览表第4.5条规定:“4.5 电子一览表可以设置自动翻译功能,并且可以设置不同的时间间隔(系统默认、30秒、45秒、60秒等参数设置)。”

质疑点:翻译是否为笔误,是否应为翻页功能?

答复内容:此处笔误,为自动翻页功能

 

十一、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10)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4页第8项病房门口分机第8.1条规定:“8.1 采用10.1寸或以上液晶触摸屏幕,分辨率为:1280*800或1920*1080,ISP屏高清显示;电容屏触摸方式操作,使操作更简单流畅。”

8.1 条要求病房门口分机采用10.1寸或以上液晶触摸屏幕,在实际操作中,门口分机采用触摸屏的作用不大,因为门口分机主要是显示医生护士基本信息、患者等信息,如果门口分机用触摸屏的话,病区无关人员可能会随时无意有意触碰屏幕,影响屏幕使用寿命。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11)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4页第8项病房门口分机第8.2规定:“8.2 病房分机通过一键或者拨号方式呼叫医护主机、病床分机,护士站的主机接听后,可以进行视频通话对讲(选配摄像头)。”

在护士实际工作中,不会在病房门口分机上去呼叫。同时,目前只有极个别厂家能提供,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缩减了医院获取优质产品与服务的机会,也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为医院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的机会。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12)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5页第10项移动分机第10.6条规定:“10.6正面要求无物理按键,便于清洁消毒,满足医疗环境日常使用。”

10.6条正面要求无物理按键,与使用场景违背,护士经常需要戴手套(尤其是传染科等),无物理按键,触摸功能就不能使用。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质疑事项: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合理。13)招标文件第

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75页第10项移动分机第10.11条规定:“▲10.11 移动护理终端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无线数据终端适用于移动护士站(至少提供两种专利证书)”。

 上述技术参数要求限定、指定了特定装置、特定技术的专利证书,具有倾向及排他性,明显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删除。

答复内容:本条款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 1)招标文件第5页技术评审表序号7“项目管理及售后管理技术能力”评审因素第1条规定:“1、本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合理齐全,配备 3 名及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C 证)的计 3 分,每缺少 1 名扣 1分,扣完为止。”

答复内容:本项目非标准的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售后管理团队应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安全管理人员须同时承担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并非专职安全员。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以上条款的设置为评审因素,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六、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 2)招标文件第5页技术评审表序号7项目“项目管理及售后管理技术能力”评审因素第2条规定:“2、本项目巡检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计 4 分;不满足的计 0 分。”

答复内容:本项目非标准的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售后管理团队应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巡检负责人在项目开展至质保期结束期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技术规范、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等的贯彻执行进行检查监督。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以上条款的设置为评审因素,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七、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 3)招标文件第5页技术评审表序号7项目管理及售后管理技术能力评审因素第3条规定:“3、项目售后服务技术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A 证和焊工证),同时售后服务技术负责人经过第三方专业权威认证机构培训,并取得售后服务管理师和施工员证,全部满足的计5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答复内容:本项目非标准的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售后管理团队应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质保期至少3年,售后服务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能力、专业能力对后期项目正常运转至关重要。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以上条款的设置为评审因素,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八、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 4)招标文件第6页商务评审表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因素第1条规定:“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建筑安全文明类、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计 1 分,最多计 2 分,同类认证不重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答复内容:本项目为综合性项目,涉及医用设备供货及安装、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生产改造及安装、信息系统对接及施工改造等。施工企业建筑安全文明类、质量安全类认证证书可体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好坏,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所在。本评审因素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九、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 5)招标文件第6页商务评审表序号1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因素第1条规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节能技术服务认证类、履约能力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计 2 分,最多计 4 分,同类认证不重复计分。”

答复内容:本项目为综合性项目,涉及医用设备供货及安装、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生产改造及安装、信息系统对接及施工改造等,质保期要求3年以上。有效的节能技术服务认证类证书、履约能力类认证证书可体现企业在节能环保及履约能力的优势。本评审因素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并不属于资格或实质性条件要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投标人的情形,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质疑事项:招标文件清单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出现多处不对应,请予明确。

答复内容:项目清单与技术要求中的货物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为准。项目清单与技术要求中的数量不一致的,按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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